行业新闻
罚款13.5万元!湖北一商场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
大型商业综合体
结构复杂、人员密集、 致灾因素多
如果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
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......
这样的地方你敢去吗?
2022年11月29日
湖北恩施来凤县消防救援大队
在对来凤县翔凤镇
桂花树社区一商场进行监督检查时
发现该商场
“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
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 ”
以上行为违反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
该商场为州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
属于严重违法
确定为较重阶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
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(四)项之规定
2023年1月3日
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
该商场责令停止使用
并处罚款135000元整的处罚
公众聚集场所
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
不得投入使用、营业
安全不是儿戏
有法可依 违法必究
罚款16.5万!
近日,广西贺州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,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,被当地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营业,并给予罚款人民币16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罚款11.1万!
2022年9月29日,宣城市某酒店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,擅自投入使用、营业,被当地消防救援部门依法给予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1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大型商业综合体
集购物、娱乐、餐饮等功能于一身
不仅是城市火灾防控的
“重中之重”
也是灭火救援的“重点难点”
各场所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
消除火灾隐患
湖北消防在此提醒
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
重视消防安全
积极排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
如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
请拨打 “12345”进行举报
让我们共同营造
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
来源:湖北消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