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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前置技术服务申请函
蔡甸区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我单位 **职业培训学校装修工程 建设工程已完成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,经组织设计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技术服务等单位开展消防查验,结论如下:
1.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;
2.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(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、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);
3.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;施工、设计、工程监理、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;
4.消防设施性能、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。
现申请贵中心对该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服务。
建设单位负责人: ,联系电话: 。
消防施工单位负责人: ,联系电话: 。
此函。
(建设单位公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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