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业新闻
厦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需要的材料
申报材料
1*消防安全制度
2*营业执照
3*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
4*场所平面布置图、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
5*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
6*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
7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材料(指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)
8*消防安全责任人身份证
9*法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
10*消防安全管理人身份证
11*消防安全承诺人身份证
12*场所联系人身份证
说明:公众聚集场所因变更名称、消防安全责任人的,应当重新作出承诺。 公众聚集场所经“双随机”抽查发现,存在承诺失实或不如实履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的,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,由消防部门将其列为消防安全失信行为,纳入福建省信用监管体系和联合惩戒管理范畴,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;对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,依法予以查处;符合临时查封条件的,依法予以临时查封。